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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拓展监督“1+2+N”模式大力倡导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时间:2023-07-25 10:41:15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作者:促进网
       通辽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总体部署,拓展监督“1+2+N”模式,积极倡导包容审慎“一个基准、三张清单”,着力提升执法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创造更加宽容友好的营商发展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升规范化执法
  让市场主体感受到“监管有力度”
  为全面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努力让“有温度的执法”成为通辽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通辽市司法局印发了《通辽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组织市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全市适用的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防止出现对企业“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
  2022年12月,《关于公布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三张清单”和证明事项“两张清单的通告》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其内容共涉及行政处罚事项273项,细化量化市域裁量基准913条,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117个、从减轻处罚情形97个、免予强制情形22个。2023年6月,对包容审慎监管“一个基准、三张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裁量基准89条、不予处罚事项21个、从减轻处罚事项12个、免予行政强制事项6个,删除不予处罚事项1个,变更免予行政强制事项1个,在市政府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有效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实行精细化执法
  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处罚有温度”
  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通辽某水果店所经营的香蕉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案件时,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积极配合调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全市适用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情况下,各行政执法部门准确把握柔性执法监管理念,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切实做到了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准度,类似这样的执法场景,在通辽市还有很多,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累计适用“两轻一免”(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免予处罚)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累计1018件,将柔性执法贯穿监管全过程,督促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卫健等多个执法领域,以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助力打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拓展监督“1+2+N”模式
  营造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环境
  通辽市司法局积极统筹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延伸至苏木乡镇(街道)推行执法监督,统一执法监督文书格式,95个司法所有效监督苏木乡镇 95家综合执法局的执法活动和 909 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行“线上+线下”监管,依托法治政府一体化监督平台,对全市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线上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活动299余场次,现场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136个,发出执法监督意见书53份,惠及主体237人(个),着力营造服务保障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营商环境;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试行“康复式”回访机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69件次,全部建立回访案件登记台账;通辽市司法局加大投诉核查等工作力度,向全市广泛征集线索,对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问题,发现问题坚决予以处理,切实形成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全体的效果。实行市级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吸收到特邀监督员队伍,帮助现场开展指导。转变执法监督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你们点哪,我们查哪”行政执法“点单式督查”活动,邀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重点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前6名的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方式开展联合检查,面对面到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线下指导,联合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2023年对全市涵盖三个执法层级的301件行政处罚案卷,采取“一评一审两观摩”的方式,进行现场评查。“1+2+N”监督模式,对规范行政执法,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应诉败诉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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