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求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湖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坚持以“三强化”促“三提升”,扎实开展2024年度中央在湘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核查分析工作,着力推动内控建设从“形式合规”向“实质有效”转变,全面提升属地中央单位财务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形成“以查促建、以建促治”的良性循环。
一、强化组织统筹,提升核查工作系统性
湖南监管局坚持系统谋划、统一部署,着力提升核查工作的整体性与协同性,规范化、系统化推进核查工作,显著提升了工作的组织力与执行力。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通知开展属地中央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核查工作,明确核查目标、范围、流程和时限,构建“统一组织、分级实施、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步制定内部控制自查情况表,设置4大类44项具体指标,指导单位开展标准化自查。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局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的专项核查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监管责任。组织核查人员专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等政策文件,统一核查口径和判定标准,提升专业能力。
三是拓展核查广度与深度。审核451家属地预算单位内控报告及佐证材料,审核覆盖率74.4%;对34家一级预算单位实现100%全覆盖。采取“非现场审核+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对6家重点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向相关单位下发《部门预算管理问题清单》,确保核查不留死角、问题精准定位。
二、强化方式创新,提升核查工作精准性
湖南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核查方法,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各单位内控建设和内控执行的情况,从预算监管所发现问题溯源单位内控建设方面的问题,着力提升核查的精准度与穿透力。
一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核查机制。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和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预算执行监控、决算审核、专项检查、实有资金动态监管等多维度数据资源,开展跨系统、跨年度的数据比对与趋势分析,识别异常指标和潜在风险点。
二是实施“清单化+标准化”问题筛查。制定《内控问题核查清单》和《内部控制自查统计表》,涵盖报告材料不规范、业务数据填报不准确、内控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4个维度44个具体问题,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核查主观性、随意性。
三是加强现场穿透核查。选取了6家中央驻湘预算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查阅制度文件、调取财务凭证、访谈关键岗位人员等方式,重点验证“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发现银行账户、车辆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内控治理长效性
坚持“查改结合、以查促建”,湖南监管局注重将核查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实现了从“查出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预防问题”的治理闭环,显著提升了内控建设的可持续性和治理效能。
一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同时,对重点问题在中央在湘预算单位中进行通报,及时提醒其他预算单位,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促进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推动制度完善。督促预算单位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系统梳理现有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扎紧织密制度篱笆。推动单位明确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责边界,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是挖掘应用价值。鼓励预算单位开展内控报告专题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发展趋势和隐藏价值;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等方面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