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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活力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时间:2023-04-17 10:54:5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促进网
       4月13日,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副局长甘霖、田世宏、蒲淳介绍“激发市场活力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有关情况。
  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尤为重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充满活力、充满韧性的亿万经营主体。”罗文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贴近市场、贴近经营主体的优势,进一步优化监管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思路举措,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筑牢坚实基础。
  深化改革激活力。一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构建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监管规则,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便利;另一方面,也要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公平竞争强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切实当好公平竞争制度的建设者、市场公平竞争的保护者、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者、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护卫者,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法治监管保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化手段,把监管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企业的可预期性;进一步把握好执法尺度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以公平公正监管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让监管执法既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
  惠企助企增活力。市场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完善和落实助企帮扶措施,设身处地为企业出实招、解难题;更好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大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力度;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等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规范秩序促活力。营造激发市场活力的“软环境”,离不开规范市场秩序的“硬手段”。对于价格欺诈、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破坏市场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建设质量强国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罗文介绍,今年将重点从3个方面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夯实“一个基础”,加快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优化政府和市场标准供给结构;健全质量认证制度,提升综合检验检测能力;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更好释放服务效能。开展“两个行动”,即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聚焦食品、药品等重点品类,以及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生活性服务质量监管,瞄准突出问题,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去抓,进一步改善消费体验,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实施“三个工程”,面向区域实施区域质量发展示范工程,面向产业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工程,面向企业实施中国品牌建设工程。
  标准引领是一个国家高质量发展、参与高质量竞争的重要标志。田世宏说:“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聚焦质量强国建设重点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大力推进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标准力量。
  此外,蒲淳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了日常监管的流程再造,实现了对企业的精准监管,在统筹推进中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上线以来,已归集企业信息54.7亿条,累计访问量达3000亿次,日均访问量超过1亿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罗文说:“市场监管部门将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水平,引导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
  强化规则制度供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推进监管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平台监管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完善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
  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抓住合规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可操作、可实现、可检查原则,健全互联网平台合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细分领域合规评价指标,完善政府部门抽查考核、日常监管、正向激励、违规处罚等措施,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互联网平台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加强全网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重点增强穿透监管能力,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优化服务举措,更好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以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支持鼓励地方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积极培育网络经营主体,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此外,关于网络平台服务市场反垄断情况,甘霖说:“我们一直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通过执法不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激发平台企业和平台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措施,根据具体问题推动提升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层次和水平。第一,不断完善制度规则,将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的具体规则,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第二,加强竞争合规的指导,在依法查办垄断案件的基础上,督促全面停止“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平台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第三,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提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效能,加强市场竞争状况的评估和监测预警,完善预防性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互联网平台的垄断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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