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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水气接入负担或进一步减轻 合肥拟定新规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

时间:2024-02-22 09:29:04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促进网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拟定了《合肥市本级储备土地项目水气接入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至2月26日。新规旨在持续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减轻企业水气接入环节负担,促进高质量发展。
  水气接入工程费用分类定额有新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合肥市本级(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经营性储备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外的水气接入工程项目。
  本办法水气接入工程是指从经营性储备用地规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建设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和个性化需求等情况。
  水气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制,按照经营性储备用地净出让面积,结合规划用途,进行定额计算。根据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用地性质,相关的水气接入工程费用采用分类定额方式计入土地开发支出。
  其中,民用住宅地块的水气接入工程,按照供水17元/㎡、供气20元/㎡定额安排资金;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商业地块如有水气接入需求,按照供水33元/㎡、供气40元/㎡定额安排资金。水气接入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定额标准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如工程费用纳入相关地块土地收储成本后,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对超支部分市与相关区(开发区)按照1∶1分担。
  工业地块水气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各属地政府(管委会)参照商业地块定额标准执行。混合用地类项目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如有水气接入需求,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结合土地储备实施和水气接入工程费用收支情况,建立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明确权责保障重大工程按期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成立合肥市储备土地项目水气接入工程延伸投资并联审查小组,负责资金审核和监督。
  每年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供水供气企业根据储备土地项目计划,按照水气接入工程费用定额标准,提出下一年度水气接入工程延伸投资项目清单及水气接入工程资金计划需求,报市土地储备中心汇总提交市审查小组审查后,按程序编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预算。供水供气企业应对水气工程接入费用实施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水气企业还应履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建设责任,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接入工程施工,确保接入工程适度超前于项目需求,实现市政配套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无感接入。在建设项目实施的可研、设计、验收等关键环节,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供水供气企业共同参与,供水供气企业做好对接与服务。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督促水气企业加强水气接入工程建设监管,严格按照基础配置标准建设接入工程。未纳入土地储备成本范围的水气接入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更新改造费用,纳入供水供气企业经营成本,不得从专户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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