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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基层社会治理设标准定尺度

时间:2022-11-10 09:41:17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促进网
       “推行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警务人员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制度;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治理指标体系(试行)》,设8项一级指标、35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对基层社会治理成果实行量化评估考核,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治理指标体系(试行)》分为党建引领、基层政权建设、自治、法治、德治、智慧治理、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8个一级指标。
  党建引领
  内容基本要求为:建好基层组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治理体系延伸到基层,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更加突出。
  效果指标为:2022年底前,75%以上移民村(社区)创建为三星级以上党组织;2023年底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警务人员列席村(社区)“两委”会议制度全面落实。
  基层政权建设
  内容基本要求为: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提高基层政权建设水平,推动基层治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治理能力体现在基层,乡镇统筹协调和政务服务、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政权坚强有力。
  效果指标为: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原则上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力争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2023年底前,全区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每个行政村“一村一年一事”实现100%销号。
  自治
  内容基本要求为: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基层自治组织实现良性运行,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
  效果指标为:打造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村和社区各50个;每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至少联系2户困难群众;社区管理服务职责事项清单实现100%公示公开;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 80%以上;每个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村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区打造100个“五社联动”示范社区。
  法治
  内容基本要求为: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治理重点落实到基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升。
  效果指标为:到2022年底,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5 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到2025年,法律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总体实现7×24小时服务,接通率和满意率不低于90%;2023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骨干;到2025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备率达到100%。
  德治
  内容基本要求为:德治教化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对遵守道德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认同不断提升,崇德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基层德治根基有效夯实。
  效果指标为:2023年底前,全区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镇占比达到全区村镇总数的60%、75%;争创全国文明单位50个,自治区文明单位70个;到2025年,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区政府机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清零”。
  智慧治理
  内容基本要求为:智慧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现代科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运用先进技术、科学态度、专业方法提升治理效能,基层智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效果指标为:2022年底,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60%;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5年底前全区三级以上医院智慧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4个县(区) 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到 2025年,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率、教学应用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校“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培育100所智慧校园标杆校。
  公共服务
  内容基本要求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为民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寓治理于服务,以服务促治理,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
  效果指标为: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日常演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25%;到2025年,争取在90%的县(市、区)建成至少一所托育服务综合机构,争取在50%的社区配备托育服务设施;2025年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区所有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到2025年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90%以上的在园幼儿享受到普惠性学前教育;到2025年,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全覆盖,全区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组织保障
  内容基本要求为:基层治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动员各领域治理力量,激发各领域治理优势,治理资源下沉到基层,基层治理投入持续“加码”,基层治理队伍更优更强,基层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效果指标为:到2023年,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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