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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以大数据促信息公开 行政决定7日内上网

时间:2015-12-15 13:50:26  来源:大数据  作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全省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等,将依法公示。 
  《意见》提出,要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全面推行网络经营实名制,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支持网络经营者信用标识推广应用工作。 
  “诚信陕西”实施意见出台 有失信记录各种申请将被联合限制 
  整合各行各业信用信息,消除“信息孤岛”;鼓励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建立客户诚信交易记录;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上下功夫,使有失信历史的“老赖”无门可入、无缝可钻……经过一年多酝酿,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 
  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 
  加大信用立法工作力度,意见要求,我省尽快形成一整套支撑“诚信陕西”建设的制度规范,除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要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上下功夫。全面归集整合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消除“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资源,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 
  这样的信用信息一旦收集妥当,如何应用?意见提出,要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政府与社会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并依法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坚持7个工作日内公示。 
  有失信记录各种申请被联合限制 
  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破坏经济社会秩序、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失信主体,要在现有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审核、从业资格认定、注册新公司、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上市、货物通关、外汇管理、进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联合限制。 
  具体操作中,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等审批备案事项之前,就要以规范格式就申报材料真实性、树立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完善内部诚信管理机制、履行社会责任、违法失信经营自愿接受惩戒事项等内容做出承诺,这样的信用承诺以及之后的践诺情况都将纳入相应的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陕西”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行业内部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凡在本行业内信用良好且在其他领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同等条件下,可以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绿色通道”支持;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履行承诺的,要作为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的重点。违法失信情节严重的,要列入行业黑名单公开曝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还要依法实行市场禁入。 
  其中,对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破坏生态环境、工程质量低劣、拖欠劳动者工资、发布虚假广告、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非法集资、盗版侵权、网络造谣、网络诈骗、黑中介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要求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探索制度让信用积分高的人处处便利 
  另外,对于个人信用,意见提出,要探索推行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和信用报告制度,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评分基准性标准动态计算,信用积分高的人员,可以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金融信贷、求职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活动中享受优先、优惠及各类便利政策。在企业内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信用管理师,建立客户诚信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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